察右中旗审计局在对2024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时发现,部分单位未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核心原因集中在主观意识不足,客观能力欠缺,外部监督薄弱三个层面:一是主观认识与重视度不足,单位相关人员对政府会计制度的合规性要求认识不到位,认为“只要资金使用没问题,会计核算形式不重要”忽视制度对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合规性的约束作用,导致执行动力不足。二是会计人员专业能力不足,政府会计制度采用“财务会计+预算会计”双系统核算,对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要求高,部分单位会计人员年龄偏大,知识更新滞后,难以快速掌握知识的逻辑性;同时人员流动性大、兼职现象普遍,也导致财务工作,缺乏稳定的专业支撑。三是外部监管不到位,财政部门对单位的指导存在覆盖不全、频次不足的问题,重点关注年初预算和末财政决算的时效性和数据的准确性,未对制度执行的过程性进行全面监督,难以提前发现和纠正问题。
针对未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问题,审计从推动整改、强化能力、健全机制三方面提出建议:一是开展全面的自查与整改,要求单位对审计提出的问题明确责任人与完成时限,确保“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并将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内部绩效考核,定期开展内部账务核查,确保制度落到常态化。二是提升会计业务能力,开展针对性培训,采用“理论+案例”模式优先覆盖基层单位及年龄偏大的会计人员,解决“不会做”的问题;加强岗位稳定性与交流学习,降低人员流动性,鼓励会计人员参与行业交流及时更新专业知识,适应制度的要求;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财政部门应将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日常检查与专项督察范围,增加检查频次,推动政府会计制度的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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