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化是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察右中旗审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大力打好法治化"组合拳",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制度框架内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防范审计风险,严守依法审计质量生命线,筑牢审计高质量发展压舱石,推动依法强审取得新成效。
一是坚持政治铸魂,做到准确定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政治方向不偏离,筑牢党的领导的法治之魂,把牢做好审计工作的根本保证,准确把握审计机关政治属性、政治功能、政治立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以法治理念、法治方式落实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要求,在旗委审计委员会领导下,认真履行旗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持续推进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细化实化制度化。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守审计机关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是坚持法定职责,做到履责到位。坚持宪法和审计法赋予审计的职责,深入践行“为国而审、为民而计”审计工作宗旨,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护航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主责主业,精耕细作种好“责任田”,求真务实干好“分内事”,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发挥特种部队专业优势,不断提升审计质量,坚持依法履职尽责,发挥好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聚焦高质量发展主线,加强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预算执行、财政财务收支、国有企业财务收支、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坚持恪守边界,做到职权明确。时刻牢记宪法和审计法赋予的审计权力,厘清责任范围,恪守职责边界,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防止滥用审计职权。积极主动向旗委、旗政府汇报审计法定职责要求,确保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专业性和独立性。织密扎紧权力笼子,防患于未然,管好慎用要求提供资料权、外部调查权、查询账户权,提请协助权等审计权力,坚持严格审核把关,避免权力越位滥用。
四是坚持法定原则,做到程序合规。始终树牢法治思维,持续巩固、深化和拓展“科学规范提升年”“标志性成果打造年”行动成果,严格遵循审计原则,履行合法合规的审计程序,形成准确恰当的审计结论。严格按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审计机关业务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实施审计,规范审计计划、通知、实施、报告、整改等程序,严格落实审计取证、查询被审计单位账户、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审计业务会议等工作要求,集体研究决策重大审计事项,确保审计程序依法合规,审计整体质效不断提升,审计结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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