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实施,充分发挥试验示范基地引领带动作用,引进示范推广本地主导品种、主推种养技术,建设集技术试验、示范展示、观摩培训、技术指导于一体的种植、养殖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面向全旗公开遴选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旗范围内从事种植业、畜禽养殖业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本次计划遴选种植业试验示范基地4个、养殖业试验示范基地1个。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通用条件
1. 经营主体合法注册,证照齐全,诚信经营,近三年无农产品质量安全、环保、安全生产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2. 基地产权明晰,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长期流转合同,基地位置交通便利,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具备开展试验示范、现场观摩培训的硬件条件。
3. 有相对稳定技术人员,能够落实试验示范任务,愿意对外开放,主动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观摩培训、技术实训、数据采集、档案资料报送等工作,能够带动周边农户发展生产。
4. 管理制度健全,能够完整记录生产、试验、示范全过程,建立完整技术档案,按时提交项目相关材料。同等条件下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优先考虑。
(二)种植业基地专项条件
1. 种植业基地总规模≥500亩,核心示范展示区集中连片不少于200亩;能够落实农牧和科技局确定的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开展试验示范,示范主推技术不少于1项、展示主导品种不少于1个。
2. 能够承担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对比试验、示范展示任务,可开展科学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示范。
(三)养殖业基地专项条件
1. 养殖场完成备案,具备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保手续齐全,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到位,实现种养结合。
2. 具备一定养殖规模,能够开展良种推广、标准化饲养、疫病防控、饲草料利用等技术示范。
3. 能够接待农技人员、养殖户现场观摩学习,提供技术实操教学场景。
三、示范基地主要工作任务
1. 承担本地主导品种、主推种养技术试验、对比、示范展示任务,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筛选与示范,做好田间(圈舍)观察记录,收集整理试验数据资料。
2. 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以上现场观摩、技术培训活动,接待基层技术指导员、示范主体、普通农户参观学习,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3. 竖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统一标牌,规范建立项目档案,按时向旗农牧和科技局报送示范工作进展、影像资料及工作总结。
4. 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周边农户应用先进种养技术,提升科学种养水平。
四、补助方式
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经旗级考核验收合格后,按项目方案给予物化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种子种苗、化肥、农药、饲草料、试验耗材、观摩培训组织等相关支出。
五、申报遴选程序
1. 自愿申报:申报主体填写《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报表》,一并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养殖场备案、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类)、基地实景照片等材料,报送至旗农牧和科技局。
2.评审考察:报送旗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基地现场情况进行初审,择优推荐上报旗农牧和科技局。旗农牧和科技局组织人员开展材料审核和实地现场核查,综合产业需求、示范条件、带动能力综合评审,拟定拟入选基地名单。
3. 公示确定:拟确定基地名单在官方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项目试验示范基地,签订示范基地建设协议。
六、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7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七、提交材料
1. 《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报表》;
2.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土地承包或流转合同复印件;
4. 养殖基地提供养殖场备案、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复印件;
5. 基地现场实景照片3‑5张;
6. 基地年度示范工作初步实施方案。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锋
联系电话:15771390474
报送地址:察右中旗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402
察右中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6年9月1日
附件:察右中旗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试验示范基地申报表
申请人 |
电话号码 |
||
详细地址 |
单位名称 |
||
单位性质 |
□种养殖大户 □家庭农场 ¨合作社 □农业企业 |
||
基地类型 |
□种植 □养殖 |
||
主体产业 |
产业规模 |
||
从事年限 |
带动贫困户数 |
||
生产经营情况: |
|||
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应用情况:
|
|||
示范带动情况:
|
|||
申请人承诺意见:本单位(本人)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诺按照规定和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