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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右中旗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来源:察右中旗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5-12-25 16:23 作者: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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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右中旗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乌兰察布市关于旅游市场整治工作要求,持续巩固我旗文旅行业服务质量提升成果,严厉打击导游违法违规执业、强制消费等破坏市场秩序行为,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察右中旗文化和旅游局在全旗范围常态化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现就专项整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导游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无证执业或未受旅行社委派,通过社交平台、网店等非正规渠道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擅自变更行程、增减项目、压缩景区游览时间、延长购物时长,恶意甩团、甩客;以隐瞒真相、虚构“政府补贴”“扶贫项目”等方式欺骗诱导消费,收受“人头费”“返点”等回扣;以言语威胁、扣留证件、拒发房卡等手段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明示或暗示索要小费、兜售物品,伪造、转借导游证等行为。

2.旅行社及相关经营主体违规行为

推出“不合理低价游”,以免费旅游、购物送旅游等名义招徕游客,通过强制消费弥补成本;不签订旅游合同、签订“阴阳合同”,未明示购物场所、停留时间、自费项目等关键信息;未经游客同意指定购物场所、另行安排付费项目,将游客滞留购物场所;未足额支付导游劳动报酬,违规收取押金、管理费,要求导游承担团队接待费用;转借经营许可证、超越经营范围经营,委派无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

3.在线旅游平台及涉旅场所违规行为

发布低于成本的旅游产品,以“尾单甩卖”等虚假噱头实施价格欺诈;为无资质经营者提供交易撮合服务,诱导游客平台外交易规避监管;旅游购物场所与导游串通,通过虚假宣传诱骗游客消费;景区内骑乘、旅拍等业态未按规定备案,存在虚假宣传、违规使用民族元素等问题。

二、投诉举报途径

1.举报电话:0474—5901799;

2.政务服务热线:12345。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积极举报涉旅违法违规行为,并如实反映问题。为高效规范地开展线索核查工作,请举报人在提供问题线索时清晰描述具体发生时间、详细地点及主要事由,确保内容客观真实,不得虚构、夸大或捏造事实,并对所提供证据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便于后续核实与反馈,请实名提供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保密您的个人信息,全力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三、温馨提示

请广大游客朋友们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发生旅游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在旅游行程中,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并及时举报。同时,诚请各旅行社、景区景点及广大游客共同参与旅游市场监督,携手打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优质旅游环境。

 

                     察右中旗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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