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创造安居乐业的居住环境,促进我村经济发展,建设美丽、文明、卫生的新农村,外树形象,内练内功。经征求全体村民代表意见后,特制定村规民约:
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建设亮丽内蒙古新篇章,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二、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集体,学法知法,遵纪守法,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三、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四、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交通、供电、生产、绿化等公共设施,严禁损坏庄稼,瓜果及其它农作物
五、树立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形成爱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生活习惯、生产方式和良好风气。
六、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不铺张浪费,丧事从俭,不搞陈规旧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它不文明行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七、搞好公共卫生和村庄整洁,做到人畜分离,垃圾不乱倒,粪土不乱堆,污水不乱流,柴草不乱放。
八、村民之间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忙,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诽谤他人,不造谣惑众,不搬弄是非,不仗势欺人,建立良好的相邻关系,弘扬民族文化,加强民族团结和政策教育。
九、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原则,夫妻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及家庭财务管理,反对家庭暴力,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十、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人的义务,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十一、服从旗(区)镇,整体规划建设,不损害整体规划和四邻利益。
十二、不听、不看、不传淫秽书刊和音响,不参加邪教组织。远离黄、赌、黑、毒。
十三、净化网络空间,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传递正能量。
十四、长期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借口煽动群众。起哄捣乱、寻衅滋事、制正不端,扰乱社会治安。
十五、倡导集体意义,树立“村盛我荣,村衰我耻”的价值理念,热爱集体公益,集体建设等活动。自觉保护集体财产和集秩序体利益不受损失,当个人利益国家利益相冲突的时候,应以国家和集体利益为先。以上村规民约望广大村民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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