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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加强辉腾锡勒草原生态保护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来源:察右中旗人民政府 征集时间:2026-04-03—2026-04-18 作者:察右中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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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集公告
  • 草案内容
  • 起草说明
  • 意见征集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乌兰察布市辉腾锡勒草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加强辉腾锡勒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草原生态、文化、旅游协调可持续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全面加强辉腾锡勒草原生态保护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15日,请于2026年4月18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察哈尔右翼中旗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贾智慧

联系电话:0474-5901799

电子邮箱:1135904942@qq.com

地址:察哈尔右翼中旗科布尔镇文化和旅游局

为切实加强辉腾锡勒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维护草原生态系统完整与生物多样性,推动草原资源可持续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乌兰察布市辉腾锡勒草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全面加强辉腾锡勒草原生态保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划定保护范围

辉腾锡勒草原保护范围为辉腾锡勒草原全域,范围内草原、湿地、林地等生态系统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均纳入保护范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侵占、破坏。

二、严禁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在保护范围内,严禁实施下列行为,违者依法从严查处:

1.非法开垦草原、擅自改变草原用途;

2.超载放牧、滥牧、抢牧等破坏草原植被的放牧行为;

3.非法采挖草原植被、药材、砂石等行为;

4.非法狩猎、捕捞、采集野生保护动植物;

5.旅游接待户违规排放污水、倾倒、堆放固体废弃物,未保持门前50米责任区环境整洁;

6.未经审批在草原上违法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7.开展破坏草原生态的非法穿越、越野等活动;

8.离开规划骑乘场地私自开展骑乘活动、无保险开展骑乘活动。

三、全面强化生态保护措施

1.严格落实禁牧休牧制度。宣传引导农牧民进行圈养牲畜,逐步改善辉腾锡勒草原生态环境。

2.系统推进生态修复治理。对退化草原实施围栏封育、补播改良等措施,持续提升草原生态功能。

3.规范旅游开发经营活动。旅游开发须符合辉腾锡勒草原生态修复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严控旅游规模与强度,严格禁止未批先建等行为。旅游经营者须落实生态保护主体责任,规范处置旅游垃圾,严防环境污染。

4.严把项目准入关口。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依法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5.健全监测预警防控体系。定期开展草原生态监测,动态掌握植被覆盖度、生物多样性、土壤侵蚀等变化情况,建立预警机制。

四、压紧压实监督管理责任

1.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草原生态保护属地管理职责,健全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严防破坏草原资源行为。

2.旗林草局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强化日常执法巡查,严厉查处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

3.旗林草局、文旅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联动,形成草原保护合力。

4.鼓励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参与草原保护,支持科研机构开展生态保护研究,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全民草原保护意识。

五、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凡违反本公告规定,破坏辉腾锡勒草原生态环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乌兰察布市辉腾锡勒草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察右中旗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04月1日

关于《关于全面加强辉腾锡勒草原生态保护的公告》的起草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切实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针对性解决辉腾锡勒草原生态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草原开发利用、旅游经营、放牧管理等行为,推动草原生态持续向好、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我单位牵头起草了《关于全面加强辉腾锡勒草原生态保护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必要性

(一)起草背景

辉腾锡勒草原是全球保存最为完整的高山草甸草原生态系统之一,生态区位独特、生态价值极高,既是区域生态平衡的重要载体,也是当地文旅产业发展、农牧民生产生活的核心依托。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筹推进下,草原生态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植被覆盖率稳步提升,但随着旅游开发持续升温、人为活动频次增加,草原生态保护仍面临诸多挑战:部分区域存在超载放牧、违规开垦、乱搭乱建等现象,旅游活动产生的垃圾污染、植被踩踏破坏问题时有发生,生态修复与监管力度仍需进一步强化。

(二)必要性

一是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必然要求。辉腾锡勒草原作为北方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其生态保护是贯彻国家、自治区生态保护决策部署,维护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完整性的关键举措,对防范草原退化、沙化,保障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破解当前生态保护难题的现实需要。针对草原生态保护中存在的监管漏洞、责任不清、行为失范等问题,通过制定《公告》,进一步明确保护要求、压实监管责任、规范各类行为,形成系统、长效的保护管理机制,切实解决生态保护痛点难点。

三是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严格生态保护管控,平衡生态保护与旅游开发、牧业发展的关系,摒弃粗放式开发模式,推动草原资源合理利用、永续发展,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协同共赢。

四是回应群众生态诉求的民生举措。顺应广大农牧民、游客及社会各界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盼,通过制度化、规范化保护,持续改善草原生态质量,提升群众生态获得感、幸福感。

二、制定依据

本次《公告》起草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主要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乌兰察布市辉腾锡勒草原保护条例》等,同时结合辉腾锡勒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及当地实际管理工作需求,确保《公告》内容合法合规、贴合实际。

三、起草过程

《公告》起草工作始终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原则,历经多环节严谨推进,确保文件质量。

1.深入调研摸底:组建专项起草小组,深入辉腾锡勒草原核心区、旅游景区、牧区开展实地调研,全面摸排草原生态现状、保护短板、管理难题,广泛听取林草、生态环境、乡镇政府及农牧民代表、景区经营者的意见建议,梳理形成调研初稿。

2.严谨起草修改:依据上位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调研成果,起草《公告》初稿,重点围绕保护范围、禁止行为、监管措施、责任落实、生态修复等核心内容进行细化完善,多次组织内部研讨、专家论证,针对条款的合法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反复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3.广泛征求意见:将征求意见稿面向相关职能部门、乡镇、社区及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同时书面征求司法行政部门合法性审查前期意见,共收集各类意见建议5条,对合理可行的意见全部予以采纳吸收,对分歧意见进行充分沟通协调、逐一回应,进一步优化完善内容,形成《公告》送审稿。

4.合法性初步审核:起草单位内部法制工作机构对《公告》送审稿进行全面初步合法性审核,重点审查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确认无违法违规条款、无超越职权内容后,正式提请合法性审查机构进行全面审查。

四、《公告》主要内容

《公告》立足辉腾锡勒草原生态保护实际,共分为5个部分,核心内容如下:

1.明确保护范围与总体要求:界定《公告》适用的辉腾锡勒草原具体保护范围,确立“保护优先、严格管控、科学修复、永续利用”的基本原则,明确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生态保护责任,倡导全民参与草原保护。

2.划定严格禁止性行为:针对草原生态破坏突出问题,明确禁止违规放牧、违规开垦、乱采滥挖、非法占用草原、违规建设、随意丢弃垃圾、破坏植被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列出负面清单,划定保护红线。

3.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细化草畜平衡、实行禁牧休牧制度,规范旅游开发、项目建设审批流程,要求景区落实生态保护主体责任,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对退化草原区域,制定针对性修复方案,推进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

4.压实监管与执法责任:明确林草、生态环境、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及乡镇政府的监管职责,建立联合执法、日常巡查、动态监测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

5.明确法律责任与施行要求:阐明违反本《公告》规定行为的法律追责依据,引导全社会自觉遵守草原保护规定,同时明确《公告》施行日期及相关工作要求。

五、合法性、合理性及可行性说明

(一)合法性

《公告》制定主体具备法定职权,制定程序严格遵循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规定,履行了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内部审核等法定流程;内容完全符合上位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未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无权事项,未增设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义务,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款。

(二)合理性

《公告》内容充分结合辉腾锡勒草原生态禀赋及保护实际,兼顾生态保护与区域发展需求,措施制定科学适度,既严格守住生态底线,又充分考虑农牧民生产生活、文旅产业正常发展需求,条款设置公平公正、权责对等,符合草原保护工作客观规律。

(三)可行性

《公告》提出的保护措施、监管方式、修复手段均立足现有管理体系,贴合当地工作实际,具备可操作、可落地、可执行性;责任分工清晰明确,各部门职能衔接顺畅,能够有效落地实施,切实发挥生态保护作用。

察右中旗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4月1日

结果反馈

2026年4月3日,《关于全面加强辉腾锡勒草原生态保护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2026年04月18日意见征集结束,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

征集活动已结束 ,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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