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辉腾锡勒园区管委会,旗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旗2024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及时消除发生动物疫情的一切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动物产品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集中免疫时间和要求
从9月20日至11月3日前为秋季防疫大会战时间,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集中人力、物力、时间突击完成。集中免疫的重点是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高致病性猪兰耳病、猪瘟、布鲁氏菌病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库伦苏木肉毒梭菌病。各苏木乡镇一定要按照农牧和科技局安排的时限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每阶段推迟完成的视为未搞防疫。所有规模养殖场必须在第一阶段完成免疫。
秋防分三个阶段:共计45天。
第一阶段为猪、牛、羊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阶段,时间为9月20日至10月4日。
第二阶段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布鲁氏菌病、库伦苏木肉毒梭菌病免疫阶段,时间为10月5日至10月19日。
第三阶段为猪瘟、小反刍兽疫(仅免羔羊即未经免疫的羊)和羊痘、羊三联及其它重大动物疫病补免阶段,时间为10月20日至11月3日。
动物免疫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制定的《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确保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要建立完整详实的免疫档案。
二、包虫病防治
采用兽用吡喹酮对家犬进行驱虫,每年10次(每间隔36天1次)大犬投服(体重20公斤及以上)1片,小犬投服(体重20公斤以下)0.5片,对驱虫后5天内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深埋或焚烧),防止虫卵污染环境引起再感染。驱虫过程中,要求犬犬投药,在无主犬聚集的场所或经常出没的区域投放驱虫药饵,并做好登记记录工作。
三、非洲猪瘟防控
继续搞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精神,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我旗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顺利有效,规模养猪场由旗畜牧兽医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防控、摸排、消毒,散养户由包片防疫员各负责各片非洲猪瘟防控、摸排、消毒。
四、督促检查
防疫过程中,各苏木乡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负责全乡防疫工作的指导、督查工作,农牧和科技局将抽组专人跟踪督查指导,苏木乡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将每一阶段防疫进展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及时上报旗农牧和科技局畜牧兽医综合服务中心。秋防结束后,各地要写出专题总结,12月中上旬旗农牧和科技局畜牧兽医综合服务中心将组织有关人员对秋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2024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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