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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右中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察右中旗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30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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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631011715263W/2025-0001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机关: 察哈尔右翼中旗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4-14
文号: 中政发﹝2025﹞4号 是否有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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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察右中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察右中旗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政发﹝2025﹞4号

 

察右中旗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察右中旗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辉腾锡勒园区管委会,旗直相关部门:

现将《察右中旗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察右中旗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五届九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落实自治区关于就业促进行动的部署,结合察右中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坚持就业优先导向,推动就业优先政策落实落细,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成为就业提质扩容的过程。2025年,全旗城镇新增就业240人以上,确保全旗就业形势稳中向好。

重点任务

(一)推动就业扩容提质

1.树立就业优先导向。全面落实国家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部署,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与就业扩容提质互促共进的良性循环。强化产业落地与带动就业协同、招商引资与就业协同、企业用能用地保障与用工保障协同,建立就业岗位归集机制,发改、投资促进重大项目审批和项目引进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提前开展用工需求预测,提前对接企业用工需求,动态汇总更新所属行业企业名单及用工需求,实时推送人社局。(责任单位:发改委、投资促进中心、自然资源局、农科局、工信(商务)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局)

2.扩充第一产业就业容纳量。大力发展特色种养殖产业,推动新型农牧业、种植业经营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察右中旗农晟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察右中旗泉源蔬菜储运专业合作社两家京蒙协作蔬菜生产基地,发展特色有机蔬菜,扩大绿色蔬菜的知名度和销售量,发挥其在吸纳就业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内蒙古阴山优麦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蒙薯食品有限公司、察右中旗亿丰淀粉有限公司等企业发展订单农业,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进一步扩大第一产业的就业容纳量。计划新增灵活就业岗位420个以上。(责任单位:农科局、人社局、发改委、工信(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3.提高第二产业就业比重。优化产业结构健全产业发展体系,鼓励现有企业通过改扩建、战略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基于现有的铁合金主导企业引进一些延链补链型企业,支持装备制造业、农畜产品加工业等企业稳步发展。大力发展新能源等特色产业,鼓励引导沁远合金、佰特冶金等企业就近用工,全旗新增就业岗位200人以上。(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人社局、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

4.深挖第三产业就业潜力。依托交通、区位优势、自然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邮政快递、家政服务、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服务业。深入挖掘草原生态旅游、红色教育基地等文化旅游新业态,打造具有吸引力的旅游产品和线路,进一步带动周边商业、交通、娱乐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扩大就业容量开拓季节性文旅就业岗2500个以新增家政从业人员100其他从业人员300名左右(责任单位:文旅局、工信(商务)局、政数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5.推动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建设。紧扣国家、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实施新一轮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部署,着力壮大富民产业,培育壮大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重点扶持1个家庭农牧场,2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新认证家庭农牧场10个以上,健全农牧利益联结机制,利益联结比例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农科局、各苏木乡镇(园区))

6.支持经营主体稳岗扩岗。加大税收减免、普惠金融支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援企稳岗等政策宣传力度,优化经办服务流程,设立企业服务专区,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推进就业服务信息化,支持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力争2025年企业总量突破1700户,个体工商户总量突破6800户。(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政数局、工信(商务)局、融媒体中心、财政局、人社局、税务局)

7.规范和发展新就业形态。支持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网络主播等新业态扩大规模,创造更多就业新机会。依托“暖心驿站”“司机之家”“爱心驿站”等服务设施,关心关爱新就业群体,畅通维权渠道,依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责任单位:社工部、工信(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会、人社局)

8.壮大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主体。完善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措施,引进、培育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人员创办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接岗位归集、引才招聘调查分析等服务活动。充分利用现有零工市场、就业服务站等资源,为求职者提供岗位需求。(责任单位: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提升就业技能促增收

9.扎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围绕发展全旗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开展各类就业培训500人次以上,强化就业导向,对培训后6个月内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课时基准补贴标准上浮50%。面向企业征集培训需求,广泛开展“订单定岗”培训。对企业组织开展职工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可以将培训补贴资金直接补贴给企业。加强对技能培训的跟踪问效,不断提升技能培训实效(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工信(商务)局

10.开展重点群体专项培训。针对不同群体培训需求开展针对性培训,各行业部门面向产业工人、家政人员、养老护理人员、退役军人、妇女、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开展专项培训60人次以上。大力培育应用型人才,适应就业需求。(责任单位:总工会工信(商务)局、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残联)

(三)拓宽重点群体就业渠道

11.加强政策性岗位考录招聘力度充分盘活机关事业单位的空缺编制资源,精心组织并高效推进招聘计划的征集与上报工作。持续做好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服务等服务基层项目计划的招聘招募安置工作为基层输送更多优秀人才,助力基层建设与发展。(责任单位:人社局组织部、编办、教局、财政局)

12.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线上+线下”全方位开展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跟踪掌握高校毕业生就业动态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人才储备、青年见习等,紧盯重点企业,推动就业见习基地认定,开发更多技术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见习岗位,及时发布青年见习岗位需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1131帮扶机制(责任单位:人社局、教体局、工信(商务)局、财政局、团委)

13.促进农牧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优先支持发放劳务报酬比例高、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数多的项目。“三北”工程和防沙治沙风电光伏一体化、高标准农田、交通水利等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尽可能就近就地用工,引导农牧民参与建设,增加收入。提高务工人员就业组织化程度,组织农牧民就近就地就业。持续关注农牧民工就业情况,加强劳务协作和信息对接,拓宽农牧民工就地就近就业渠道。通过举办“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春暖农牧民工”等活动,为农牧民工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和就业服务。(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科局、工信(商务)局、应急局、林草局、人社局)

14.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加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管理,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台账。依托乡镇、社区等基层平台做好失业人员跟踪摸底工作,积极引导失业人员及时进行失业登记,密切关注登记失业人员数量变化,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政策,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对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其他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根据实际开发就业援助岗位。定期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走访慰问活动,了解其就业和生活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全年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125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20人以上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责任单位: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残联、民政局、教体局

15.做好退役军人就业服务保障。深入用工企业开展“访企拓岗”活动,大力宣传招聘退役军人税收减免相关政策,推动用工企业加大退役军人招聘力度。深入实施培训赋能专项行动,根据全旗产业发展及企业用工需求,对标精准就业,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提升退役军人就业能力。及时收集、汇总、发布企业招聘信息,积极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大型招聘会,推动退役军人充分就业。(责任单位: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信(商务)局、工商联、人社局)

(四)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

16.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及发放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带动就业3人以上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再给予2万元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正常运营3年以上且带动就业人数未减少的,再给予2万元的创业补贴(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构建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

17.延伸就业公共服务链条。健全各苏木乡镇(园区)就业服务体系,严格按照自治区就业公共服务机构编制标准开展就业服务,将就业公共服务纳入基层民生保障服务事项。2025年依托党群服务中心、零工市场、商圈、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等优化升级,全旗完善及新建3个“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招募的高校毕业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优先保障基层就业服务网点,特别是“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对基层就业服务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服务能力,提升就业服务质量。(责任单位:人社局、社工部、各苏木乡镇(园区))

18.推进数字赋能就业服务。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利用大数据精准匹配,利用“辉腾中旗”、“零工市场”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直播等多渠道汇集发布“有活没人干”的岗位清单和“有人没活干”的人员清单,动态更新招聘岗位信息,有效覆盖各类求职群体,做好察右中旗企业岗位推送工作。(责任单位:人社局科局、工信(商务)局、政数局、融媒体中心、各苏木乡镇(园区)

19.持续举办就业招聘服务。开展“春风行动”“春暖农牧民工”“就业援助”促进就业等大型招聘会5场,组织直播带岗活动30场以上,岗位推送活动80期,广泛搭建供需对接平台,邀请各类优质企业参与,提供丰富多样的岗位选择,促进求职者稳定就业。(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农科局、工信(商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民委、妇联、总工会、团委、残联、融媒体中心)

20.提升就业政策知晓度。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就业创业的政策导向,大力开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送培训、送政策、送岗位活动。通过“辉腾中旗”“零工市场”“新媒体直播”、政务服务大厅等线上线下方式全面宣传政策清单和服务指南,提高政策知晓率和落实率(责任单位:人社局局、工信(商务)局融媒体中心、各苏木乡镇(园区)

21.持续深化京蒙劳务协作。充分发挥京蒙两地资源优势,深化产业合作、加强就业服务对接、开展技能培训,拓展就业渠道,提升就业质量。帮助重点群体实现稳定就业,促进京蒙两地就业协同发展。开展定期的劳务对接活动,促进劳动力与岗位的精准匹配。针对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指导和岗位推荐,计划提供就业岗位3000个。(责任单位:人社局局、工信(商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民委、妇联、总工会、团委、残联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的各领域全过程,各苏木乡镇(园区)、各相关部门要把就业当作民生头等大事,健全制度机制,细化落实举措,高度关注行业发展态势、经济走势及政策变化对就业的影响,结合实际抓好本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确保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以及旗委、旗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强化支撑保障。财政局要结合落实就业促进行动需要,安排专项资金,加快就业相关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按时足额拨付,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大促进就业资金投入,结合落实就业促进行动需要,安排专项保障资金。

(三)凝聚工作合力。人社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协同推进本实施方案落实,针对每一项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按照上级要求定期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各相关部门要及时研究部署,选派1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协调联络,负责相关工作。指定专人梳理总结工作进展情况,按时报送至人社局。对工作落实迟缓、推进不力的部门及时进行提醒催办。

附件:察右中旗就业促进行动任务清单

        

察右中旗就业促进行动任务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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