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办发〔2026〕3号
察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察右中旗治理生产、运输、销售和焚烧冥纸冥币等行为的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单位:
现将《察右中旗治理生产、运输、销售和焚烧冥纸冥币等行为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6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察右中旗治理生产、运输、销售和焚烧
冥纸冥币等行为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大力弘扬文明、绿色祭祀新风尚,从源头防范化解因焚烧冥纸冥币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自治区、乌兰察布市相关工作要求,旗政府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生产、运输、销售及焚烧冥纸冥币等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整治违规生产、运输、销售、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行为,引导群众转变传统祭祀观念,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坚决守住生态安全和消防安全底线。
二、工作任务
(一)分工协作,统筹推进。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依法治理、从严管控原则,由各苏木乡镇牵头负责,联合旗直相关部门协同发力,开展外地返旗及本地人员排查管控工作,掌握相关人员祭祀动态,统筹推进祭祀用品生产、运输、销售全链条监管及冥纸冥币焚烧等行为规范治理,切实筑牢安全文明祭祀防线。
(二)全面禁止祭祀用品生产销售。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生产、销售冥纸、冥币、纸扎实物等各类丧葬祭祀用品。依法关停生产、加工、销售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作坊。严禁在门店、路边、网络平台等各类场所销售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发现违规生产销售行为的及时予以制止,对拒不执行和不按要求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没收和取缔。
(三)严格禁止随意焚烧行为。禁止在墓地、道路路口、广场、公共绿地、居民小区、公园等露天场所,焚烧冥纸、冥币、纸扎实物等丧葬祭祀用品。发现以上行为的,旗城市管理、民政、公安、生态环境、林草等部门和各苏木乡镇及时开展教育引导、劝阻制止工作,对拒不配合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四)禁止运输各类祭祀用品。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为冥纸、冥币、纸扎实物等丧葬祭祀用品的生产、销售活动提供运输车辆等服务保障。旗公安、城市管理、交通运输、交警等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管与联合巡查,对运输上述丧葬祭祀用品的车辆进行严查严管,对非法运输行为依法予以处置。
(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类宣传载体,聚焦春节、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等祭祀高峰时段,在全旗范围内深入开展“破迷信、弃陋习、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宣传活动,持续营造依法治理、从严管控的浓厚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城乡群众深刻认识焚烧冥纸冥币等传统祭祀用品带来的安全隐患与环境危害,大力倡导清扫墓碑、鲜花祭祀等绿色低碳、文明简约的祭祀方式,推动移风易俗深入人心、落地见效。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为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旗生产、运输、销售及焚烧冥纸冥币等行为治理行动规范有序、高效推进,现成立全旗冥纸冥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丽梅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张晓宁 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
李晋毅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潘 炜 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黄晓虎 旗政府副旗长
樊 鑫 旗政府副旗长
董雪清 旗政府二级调研员
成 员:樊永红 旗政府办公室主任
陆建峰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旗精神文明建设
办公室主任
张翔宙 旗政府热线服务中心主任
李俊来 旗民政局局长
闫拴林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宫晓飞 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文才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苏 东 旗生态环境局局长
郝振中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 军 旗交通局局长
温日将 旗融媒体中心主任
陈建军 旗公安局三级高级警长
石 荣 旗交管大队大队长
刘元元 旗消防救援大队长
张永林 科布尔镇镇长
王晓东 铁沙盖镇镇长
张建军 乌素图镇镇长
郭 刚 广益隆镇镇长
张学东 黄羊城镇镇长
赵 宏 大滩乡乡长
胡志勇 土城子乡乡长
金 鑫 巴音乡乡长
郭朝晖 宏盘乡乡长
杨振宇 乌兰苏木苏木长
尔登陶格陶 库伦苏木苏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旗民政局局长李俊来同志兼任,负责统筹协调、综合调度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市场管控、运输管控、焚烧祭祀管控、宣传动员、督导督查5个专项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生产、销售、运输、焚烧等行为的治理工作。各苏木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扎实做好本辖区治理相关工作。
(二)工作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1.市场管控组。由旗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城管、民政等部门成立市场管控组。具体负责对科镇城区范围内生产销售冥纸、冥币、纸扎实物等祭祀用品的商户进行关停处理,发现违规销售行为的,依法对销售的祭祀物品进行没收。
2.运输管控组。由旗交警大队牵头,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成立运输管控组。具体负责对进出城区道路车辆进行检查,发现冥币冥纸运输车辆,及时通知旗市场监管局查扣祭祀物品,并对运输人员依法处理。
3.焚烧祭祀管控组。由旗城管局牵头,联合民政、公安、林草、生态环境等部门成立城镇焚烧祭祀管控组。具体负责制止劝阻科镇城区居民开展焚烧祭祀活动。由旗林草局牵头,联合各苏木乡镇政府成立苏木乡镇焚烧祭祀管控组。具体负责制止劝阻乡村居民开展焚烧祭祀活动。
4.宣传动员组。由旗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牵头,联合融媒体中心等部门成立宣传动员组。具体负责治理工作的宣传发动、舆论引导和舆情管控工作。
5.督导督查组。由旗政府办牵头,联合旗应急管理、林草、民政等部门成立督导督查组。具体负责治理工作的督导督查。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
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治理工作。各苏木乡镇、旗直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治理工作有序铺开、落地见效。
(二)宣传动员
发布《察右中旗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运输、销售、焚烧冥纸冥币等迷信祭祀用品的通告》,组织新闻媒体多渠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治理举措;发布文明祭祀倡议书,引导城乡居民摒弃祭祀陋习,践行安全、文明、绿色、节俭祭扫新风尚。
(三)集中整治
清明节前后,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各苏木乡镇、各专项工作组聚焦生产、运输、销售、焚烧全链条,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对违规生产作坊、销售摊点、运输车辆及露天焚烧行为依法依规处置,强化巡查值守与联合执法,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苏木乡镇和旗直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把治理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坚决开展好治理工作。
(二)精心组织,合力推进。各苏木乡镇、旗直各相关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参与各工作组工作,形成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合力推动治理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办,跟踪问责。强化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督导督查组要对各苏木乡镇、旗直各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跟踪检查,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失职失责的苏木乡镇、旗直部门及有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