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办发〔2026〕5号
察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察右中旗2026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旗直有关单位:
经旗政府同意,现将《察右中旗2026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6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察右中旗2026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进一步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规定,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自然和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以群测群治为主要手段,以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保障社会稳定为目标,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损失,促进我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搬迁避让与工程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搬迁治理,分类实施的原则;坚持“谁诱发、谁治理”,对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相关单位或个人负责治理的原则;坚持地质灾害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二、2026年地质灾害概况
经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右翼中旗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报告核查(1∶50000),我旗境内共有灾害点27处,其中崩塌14处,泥石流9处,地面塌陷4处。27处地质灾害点涉及六个乡镇,我局以行文形式函告涉及乡镇,并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矢量数据发送到所属乡镇,各乡镇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反馈结果无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地点。
三、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苏木乡镇,根据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现状及降雨、洪水、地震等趋势预报,及时编制并发布以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分布、危害预测、重点防范期、人员避险转移路线、防灾减灾措施、应急措施及监测预防责任人为主要内容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受重大地质灾害威胁急需搬迁避让的,要结合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一并及时实施。
(二)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地质灾害险点的监测,由险点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村、组、厂矿企业负责组织实施,实行24小时监测值班,重点险区监测任务要落实到人,实行定点、定人、定时监测,每次监测要做好详细记录,并将监测结果报送旗自然资源局、水利局(防汛办)和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1.监测时期。我旗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汛期为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特别是7月上旬至9月下旬)降雨相对集中,是地质灾害防范关键时段。
2.监测内容。主要监测坡体裂缝的宽度、长度变化以及裂缝相对位移,降雨量与洪水流量、含砂量的大小以及采空区面积的扩大与否。
3.监测方法。采用目测和绳测的方式对地面裂缝、地面下沉进行监测,在山洪来临时通过目测等查看水位,判断泥石流的轻重情况,在主裂缝延伸方向两端和中部各设一个监测点,每个监测点2人,在裂缝两侧(滑坡母体与预测体),采用固定标尺(水泥柱),定期测量每个标尺间的距离,以第一次测得的数据作为基数,以后定期观测记录裂缝发展变化情况。
4.监测时间。一般为每月一次,汛期为每5天一次,遇降雨要增加监测频率,每天至少三次。
(三)突出重点隐患区域防治。我旗属于干旱地区,短期集中降雨极易引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全面开展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检查,把工作重点放在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对受威胁群众进行搬迁避让,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针对地质灾害的发育状况,要在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易发区段设立警示标志、围栏,禁止受威胁对象进入危险区,有效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针对全旗地质灾害点多、面广的实际,各苏木乡镇、有关部门要坚持群测群防的原则,建立健全灾情监测预警网络机制,不定期进行检测,确保通信畅通。结合实际,统一规划,强化本辖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从组织、资金上予以保证,切实提高防灾应急处置能力。要把乡、村、组、工矿企业和地质灾害威胁对象作为群测群防的主要依靠力量,将地质灾害风险点的监测、报警、疏散、应急责任落实到具体村、组、个人和厂矿企业,强化对险情、险段的观测巡查,确保及时发现情况,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有效避让、化解灾害威胁,努力减少灾害损失。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险情,立即上报旗人民政府和旗自然资源局,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边界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当发现险情预兆时,督促险区内村、组和相关单位及时确定预警信号,制定疏散撤离计划(包括撤离路线和地点)。预警信号应简单实用,并在辖区内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险情形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种类预测。我旗南部为中低山区,地形高差大,侵蚀切割较强,山脊多呈鱼状,地质条件较差,峰脊线明显,冲沟发育,易形成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矿区的采空区不排除崩塌、地面塌陷的可能。
(二)地质灾害发生时段。我旗每年6月初进入汛期,7、8、9三个月为主汛期,汛期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多发、易发期,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其他时段内若遇短期强降雨,也会诱发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我旗地质灾害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具体可划分为以下隐患区:
1.泥石流:①主要分布在南部中低山区乌兰苏木境内乌兰哈页河谷右岸省级公路旁侧沟谷;②由于主要区域为山区,具备泥石流发生的地形条件、物质来源条件及水源条件,且山区地表植被稀疏,所以这些地段是泥石流灾害发生的集中区。
2.崩塌:①主要分布在西南部中低山区。主要区域为大滩乡境内的乡级公路边,南部山区乌兰苏木、辉腾锡勒甘沟境内有零星分布;②中低山区风化强烈,坡体堆积了较厚的残坡积物,由于修路开挖坡脚,易发生坡体坡积物崩塌灾害,个别地段山体陡立基岩风化强烈,易发生岩体崩塌灾害,低山丘陵区有个别冲沟在居民点旁侧经过,易发生沟岸崩塌灾害。
3.地面塌陷:主要分布于南部中低山区。由于乌兰苏木多年开采,形成了较大面积的采空区,发生了较大范围的地面塌陷,多数矿床已停止开采多年,地面塌陷仍处于不稳定状态,易发生塌陷灾害。
(四)地质灾害的主要区段。根据我旗近几年降水趋势预测,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主要区段如下:
1.南部中低山区
位于乌兰苏木甲拉图村西500米沟口处、甲拉图村西100米沟口处、甲拉图村中沟口处、窑子村中沟口处、老窑沟沟口处、大汉青沟、中乌兰沟、东营子沟、东营子东沟、大牛庆沟、大南沟村北沟、黄羊城镇的老圈村、营子村中,易发生泥石流、塌陷、崩塌等地质灾害,直接影响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
2.西南部中低山区
位于大滩乡夭子村西北500米处、夭子村西北1000米处,夭子村西北1800米处,在暴雨作用下易发生崩塌。
五、诱发因素
(一)降雨因素。持续性降雨、大暴雨是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据往年资料分析,我旗降水量大于等于30毫米/小时或100毫米/天,在具备成灾条件的地段会诱发地质灾害。
(二)人为因素。不合理的工程活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之一。乱砍滥伐树木、破坏坡面植被、修造人工梯田使降雨容易渗入坡体,可导致滑坡、崩塌;依山建房、开挖窑洞、修建公路等工程开挖斜坡,会造成坡体下部失去支撑、降低坡体的稳定性,也容易引发滑坡、崩塌;顺沟堆放大量堆积物或采矿形成的废渣、废石,会导致滑坡隐患区或矿区发生泥石流;地下采矿活动形成一定范围的采空区,使上方岩、土层失去支撑,可导致地面塌陷、裂缝;劈山开矿的爆破作业,会破坏斜坡的岩、土层结构,从而产生滑坡等灾害。
六、应急救援工作组织领导
(一)救援指挥部
成立特大地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救援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全旗范围内的特大地质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指挥部主要职责:
(1)启动和终止全旗特大地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实施全旗特大地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3)统一协调全旗各部门和各苏木乡镇救援特大地质灾害事故,必要时,联系公安、消防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4)确定救援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的组长;
(5)统一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
(6)完成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 指 挥:杨丽梅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总指挥:张晓宁 旗政府副旗长、发改委主任
黄晓虎 旗政府副旗长
成 员:苏小虎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 斌 旗财政局局长
褚 宇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郝振中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苏 东 旗生态环境局局长
姜永旺 旗工信局局长
张朝晖 旗住建局局长
李俊来 旗民政局局长
王 军 旗交通局局长
刘有君 旗水利局局长
赵 纬 旗农科局局长
任志军 旗卫健委主任
刘 锋 旗文旅局局长
冯玉山 旗林草局局长
王 添 旗气象局局长
许斌昌 科布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王晓东 铁沙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郎磊磊 广益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张学东 黄羊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建军 乌素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海鹭 大滩乡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工作)
王正通 宏盘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候选人
德希勒 巴音乡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工作)
胡志永 土城子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蔡高峰 乌兰哈页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长候选人
尔登陶格陶 库伦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长
贺杰波 旗公安局副局长
温日将 融媒体中心党组书记
任鹏举 电信公司经理
张 栋 移动公司经理
王保成 联通公司经理
3.各部门职责
(1)应急管理局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属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救援;
(2)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受伤人员营救、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维护;
(3)交通局负责所辖公路沿线和危害交通干线附属设施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及时组织、指挥、协调抢修损毁的交通公路设施,保障道路畅通。危险路段设立警示标志;配合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以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
(4)卫健委负责协调救援队做好现场救护,指挥伤员转移,指导医护人员全力抢救伤员;
(5)财政部门负责配备救援设备、器材,提供经费支持;
(6)气象部门负责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气象资料;
(7)通信部门(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组织通信队伍,保障救援通信畅通;
(8)融媒体中心按照旗救援指挥部提供的事故救援信息向社会如实公告事故发生、发展和救援情况;
(9)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提供救援支持。
(二)工作小组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救援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
1. 办公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地质灾害预防指挥中心)设在旗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局局长褚宇兼任。
(1)负责组织拟定特大地质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方案;
(2)负责事故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3)负责征用、具体调配救援人员、物资;
(4)负责协调救援组、善后组、后勤保障组工作;
(5)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资料和事故调查所必需的物品;
(6)负责起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
(7)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救援组主要职责
(1)具体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2)迅速查明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制定抢救与救援方案,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
(3)统一指挥现场救治医疗队伍,注意保护事故现场;
(4)迅速组建抢险和现场救治医疗队伍;
(5)组织指挥现场抢救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
(6)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成人员由事故发生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消防和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指挥部确定。
3.善后组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的处置;
(2)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
(3)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成人员由事故发生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指挥部确定。
4.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公安民警、武警官兵和安全保卫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维护事故发生区域治安、交通秩序;
(2)负责统一指挥实施后勤保障的队伍;
(3)负责指挥疏散受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
(4)筹措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通信设备、供电设备、给排水设备、急救药品等;
(5)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成人员由事故发生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公安局、卫健委、财政局、通信部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指挥部确定。
七、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苏木乡镇、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防治经费,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重大工程交通沿线、旅游景区特别是黄花沟地质公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对地质灾害隐患做出预测、预警、预报;加强对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督促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采取预防治理措施;相互通报地质灾害监测信息,实现资料共享;自然资源、气象部门要建立健全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机制,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苏木乡镇、有关单位要持续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苏木乡镇要逐级建立健全防灾责任制,层层落实防治责任,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培训。同时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要求,完善旗、乡镇、村三级监测信息反馈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演习,增强群众识别、避让、应急处置地质灾害的能力,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四)强化工作落实。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交通局等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汛期前和汛期险情巡查、应急调查和灾情速报等制度,随时保持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现临灾险情,立即组织应急调查,确认险情,迅速采取避让、应急处置措施。出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在立即处置的同时,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迅速上报各有关部门。
(五)严格执行防治措施
1.山体滑坡防治。对于规模较大的滑坡灾害隐患,应以避让为主,实行异地搬迁;对于规模较小和受威胁村民暂时无法搬迁的滑坡灾害隐患,应将坡体的裂缝及时填埋、压实,减少降雨渗入滑坡体裂缝,留一小段裂缝供观测。汛期要在滑坡体上方的适当位置开挖分水沟或挡水坝,减少进入斜坡裂缝的雨水,并及时排出挡水坝内积水。要认真做好监测工作,根据监测资料预测滑坡的变化,及时采取紧急避让措施,立即组织危险区内的群众搬迁撤离。
2.矿区崩塌、塌陷、泥石流防治。我旗境内的乌兰哈页苏木苏勒图煤矿、乌兰哈页苏木老窑沟煤矿、鑫园矿业广益隆铁矿、铁沙盖镇古营子铁矿、元利矿业大北沟白云岩矿、察右中旗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北沟保和堂石灰石矿等,都存在潜在的地质灾害,类型为崩塌、塌陷。为防止各类灾害的发生,各矿山法人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矿山生产预算中,经常性地对各隐患点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始终坚持“谁破坏、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按照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方案的治理内容进行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加快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
3.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防治。各苏木乡镇、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严格防范一切因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工矿企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要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否则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交通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修建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的道路,要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指定监测人员做好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并在隐患路段设立警示牌。对公路建设形成的高陡斜坡、不稳定斜坡和坡面岩石破碎、易发生石块崩落的路段,要及时整治提高,确保公路安全。
(六)严格制度执行
1.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各苏木乡镇、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设立汛期防灾值班室,明确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
2.严格执行汛期险情巡查制度。各苏木乡镇、有关部门要严格实行地质灾害定期检查制度,做到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重点检查灾害监测情况、隐患点最新动态及发展趋势、有无新的灾害危险点出现。旗自然资源局负责收集汇总检查情况,书面上报旗人民政府,同时报市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
3.严格执行汛期报告制度。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期,各苏木乡镇要实行“零报告”值班制度,每天17:40前向旗自然资源局上报险点监测情况。(值班电话:0474-5907128)发生灾情要在规定时限内(大灾2小时之内,中灾4小时之内,轻灾12小时之内)向旗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局及相关部门上报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影响、采取的应急措施及存在问题等,并积极组织抢险救灾。
附件:地质灾害点情况说明表详见
地质灾害点情况说明表
序号 | 名称 | 坐标 | 行政隶属 | 规模 | 危害程度 | |
经度 | 纬度 | |||||
1 | 乌兰哈页苏木窑子村中 | 112°18′45.8′′ | 41°09′31.8′′ | 乌兰哈页苏木窑子村 | 小型 | 小型 |
2 | 乌兰哈页苏木乌兰嘎查北营子 | 112°22′22.2′′ | 41°11′17.7′′ | 乌兰哈页苏木乌兰嘎查 | 小型 | 小型 |
3 | 乌兰哈页苏木大南沟村大牛庆沟 | 112°27′26.9′′ | 41°09′04.7′′ | 乌兰哈页苏木那日斯太村 | 中型 | 小型 |
4 | 乌兰哈页苏木大南沟村北沟 | 112°27′12.0′′ | 41°09′01.9′′ | 乌兰哈页苏木那日斯太村 | 小型 | 小型 |
5 | 乌兰哈页苏木甲拉图村东 | 112°18′21.3′′ | 41°09′19.9′′ | 乌兰哈页苏木甲拉图村 | 小型 | 小型 |
6 | 乌兰哈页苏木东营子村东1000m青龙山 | 112°23′13.8′′ | 41°10′57.1′′ | 乌兰哈页苏木东营子村 | 小型 | 小型 |
7 | 乌兰哈页苏木苏勒图煤矿 | 112°18′58.6′′ | 41°10′12.6′′ | 乌兰哈页苏木老窑沟村 | 小型 | 小型 |
8 | 乌兰哈页苏木老窑沟煤矿 | 112°19′03.4′′ | 41°10′00.7′′ | 乌兰哈页苏木老窑沟村 | 小型 | 小型 |
9 | 乌兰哈页苏木老窑沟 | 112°19′37.3′′ | 41°09′41.8′′ | 乌兰哈页苏木老窑沟村 | 中型 | 小型 |
10 | 乌兰哈页苏木下湿滩村西 | 112°29′45′′ | 41°05′11′′ | 乌兰哈页苏木下湿滩村 | 小型 | 小型 |
11 | 乌兰哈页苏木石架湾泥石流 | 112°29′30′′ | 41°05′19′′ | 乌兰哈页苏木石架湾村 | 小型 | 小型 |
12 | 黄花沟景区崩塌 | 112°31′37.1′′ | 41°08′19.2′′ | 乌兰哈页苏木 | 小型 | 小型 |
13 | 黄花沟景区崩塌 | 112°31′28.4′′ | 41°08′22.7′′ | 乌兰哈页苏木 | 小型 | 小型 |
14 | S209公路333km处 | 112°36′18.3′′ | 41°02′50.5′′ | 乌兰哈页苏木二架村 | 小型 | 小型 |
15 | 察右中旗大北沟白云质大理岩矿 | 112°35′36.2′′ | 41°02′33.9′′ | 乌兰哈页苏木保合堂 | 小型 | 小型 |
16 | 铁沙盖镇古营子铁矿 | 112°30′25′′ | 41°30′38′′ | 铁沙盖镇古营子村 | 小型 | 小型 |
17 | 黄羊城镇谢家村北300米S310省道崩塌 | 112°25′32′′ | 41°23′19.75′′ | 黄羊城镇谢家村 | 小型 | 小型 |
18 | 黄羊城镇勿兰代村西300米 | 112°24′01.6′′ | 41°15′33.1′′ | 黄羊城镇勿兰代村 | 小型 | 小型 |
19 | 黄羊城镇老圈村南4km | 112°22′21.2′′ | 41°11′35.9′′ | 黄羊城镇老圈村南 | 小型 | 小型 |
20 | 宏盘乡贲宏村西北300米崩塌 | 112°40′46.9′′ | 41°28′16.2′′ | 宏盘乡贲宏村 | 小型 | 小型 |
21 | 宏盘乡贲宏村西200米崩塌 | 112°40′53.9′′ | 41°28′08.6′′ | 宏盘乡贲宏村 | 小型 | 小型 |
22 | 天合社村南500米科乌线两侧崩塌 | 112°34′09.16′′ | 41°24′48.8′′ | 宏盘乡 | 小型 | 小型 |
23 | 布连河乡西南1000米处科乌线两侧崩塌 | 112°34′11.2′′ | 41°24′29.8′′ | 宏盘乡 | 小型 | 小型 |
24 | 察右中旗广益隆乡瓦窑沟矿区利合石英岩矿 | 112°9′24.0′′ | 41°32′13.0′′ | 广益隆镇瓦窑沟村 | 小型 | 小型 |
25 | 大滩乡夭子村西北500m | 112°09′40.0′′ | 41°17′41.0′′ | 大滩乡夭子村 | 小型 | 小型 |
26 | 大滩乡夭子村西北1800m | 112°08′49.6′′ | 41°18′10.6′′ | 大滩乡夭子村 | 小型 | 小型 |
27 | 大滩乡小西坡村东南500m | 112°08′01′′ | 41°19′47′′ | 大滩乡小西坡村 | 小型 | 小型 |
备注:此表格中地质灾害点经纬度可使用奥维地图进行精确定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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